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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麻豆在线
分团校是麻豆在线
团校的分支机构,是在校团委的领导、院党委指导下成立的,直属于院团委领导的全院性青年人才培养机构。
第二条 团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的基层共青团干部,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团校校训:求真、锤炼、创新、奉献
第二章 团校的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责
第四条 团校设立名誉校长一名,由院党委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设校长一名,由院分团委书记担任;设副校长若干名,由院分团委副书记担任。下设办公室、培训部、宣传部,实践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由院分团委委员担任或由团校招募任命。
第五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 校长(副校长)
1.全面负责和主持团校工作,定期召开团校干部例会,及时传达党委和团委的指示精神,部署团校工作。
2.全面了解团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确定培训主题。
3.决定团校干部的任免、考核及奖励。
4.加强团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关心干部及团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5.校长不在时,副校长全面主持团校工作,代行校长职责。
(二) 秘书长
1.配合校长、副校长开展各项工作,对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
2.负责团校的经费预算、支出和核算。
3.了解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状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三) 办公室
1.负责团校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2.负责团校公文、文件的起草、拟订及打印。
3.负责团校会议的召集及考勤。
4.负责团校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团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勤。
6.加强与兄弟院校团校,各分团校的联系与沟通,定期进行工作交流。
7.负责麻豆在线
社会志愿服务时间条例的审核和修改。
(四) 思调部
1.负责分团校的青马工程培训,选拔推荐优秀结业学员参选校青马工程。
2. 负责团校各项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开展。
3.负责学校麻豆在线
各项评奖评优申报工作。
4. 负责团校课题的申报、开展、结项汇报工作。
4.进行团校培训工作,包括春学期学生干部培训、秋学期班团干部培训、素质拓展。
(五)宣传部
1.负责麻豆在线
大学生实践成长服务平台活动发起以及审核工作。
2.负责通过微信、人人、微博等线上平台进行团校学习、活动的宣传报道。
(六)实践部
1. 负责组织各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时做好主题团日等活动材料的整理、存档、汇总、上报;
2. 及时做好主题团日活动申优和汇报评比工作。
3. 进行每学期团日活动总结和汇报工作。
4. 组织团校成员积极观摩其他麻豆在线
分团校主题团日活动。
第三章 团校工作制度
第六条 会议制度
团校开课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部门会议。
(一)团校干部会议
1.团校干部会议由团校校长或副校长主持,每两周一次,汇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2.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及记录工作。
3.团校干部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允许请假,如确有事,须以书面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
(二)部门会议
1.各职能部门会议由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对工作进行布置和总结,并做好会议记录。
2.会前两天须通知办公室会议时间,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会议场地及具体时间。
第七条 经费管理制度
(一)团校活动经费,由副校长统筹,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预算、支出及核算,并接受校长及校团委的监督、检查。
(二)经费使用以节俭为原则,合理规划,量入为出。
(三)经费须用正式发票报销,报销单背面注明款项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姓名,证明人必须是部长或部长级以上团校工作人员,并经校长或副校长和秘书长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四)办公室主任定期结算经费,并向副校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每一期团校工作结束后,所有经费须严格审核,帐本提交校长,并向分团委负责。
第八条 团校青马工程培训管理制度
(一)选拔条件
1.凡进入团校学习的学员,须经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
2.招收学员对象。
(1)培训班主要面向各支部的班长、团支书,以及各学生组织部长(含副部)及以上。
(2)新生主要各支部的新生团干部包括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由分团校组织培训,颁发团校结业证书。
(二)学员考勤登记制度
1.团校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表由办公室制定,各支部书记协助进行,团校学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进行考勤签到。学员应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请假须向辅导员申请。
2.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确有事,须以书面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但原则上不能超过2次。
3、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取消学员资格:A、缺席1次(含1次)以上者。 B、请假2次(含2次)以上者。 C、迟到或早退达次者(含4次)
(三)学员作业考核评定制度
1、考核形式为学习心得(体会)、团的基本知识考试,在团校学习期间完成。
2.作业的批改由团校工作人员执行,思调部负责学员的最终学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3.学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优秀者(按学员人数的10%评定)由团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考核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麻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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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